【審計報告】食環署4成新食肆牌照申請轉介超時 接收意見有延遲致申請期偏長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1/29 12:25

最後更新: 2023/11/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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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4成新食肆牌照申請轉介超時,接收意見有延遲致申請期偏長。(梁偉榮攝)

審計署今(29日)公布新一份審計報告,揭新食物業牌照申請時間偏長,基於食環署轉介申請所用時間超時;在接收其他政府部門的意見時亦有所延遲。報告批評食環署沒有為牌照的整體處理時間訂立時限,以及沒有定期匯報簽發食物業牌照的平均處理時間以供監察。報告建議,食環署需要確保符合轉介申請和處理經修改設計圖則的時限;並轉用電子轉介系統,以縮短決策局或部門間發出轉介和接收意見上的時間差距。

審計署審查了在2021和2022年收到而處理時間偏長的50宗新食物業牌照申請,包括30宗食肆牌照申請和20宗非食肆牌照申請,留意到食環署轉介申請所用時間超過了所訂時限。例如食環署在處理該30宗食肆牌照申請的過程中,向其他相關決策局或部門所作的首次轉介共89次,當中35次(39%)轉介所用時間超過了所訂時限(即3個工作天)1至6個工作天不等(平均為2個工作天)。

而該50宗申請的申請人對設計圖則作了569次修改,每宗申請涉及3至37次修改不等(平均為11次)。有61次(11%)經修改圖則的處理工作未有在指定時限內完成,延遲時間介乎1至173個工作天不等(平均為17個工作天)。

報告又指出,食環署在接收意見方面有所延遲。就向其他相關決策局或部門發出的首次轉介而言,在89次涉及食肆牌照和43次涉及非食肆牌照的轉介中,分別有28次(31%)和15次(35%)有所延遲,延遲時間介乎1至128個工作天不等(平均為19個工作天)。

其他相關決策局/部門在回應審計署的查詢時表示,向食環署提供意見方面有所延遲的原因,包括食環署沒有收到相關決策局或部門提供意見的便箋,或對方沒有收到食環署的轉介便箋,直至收到該署的催辦信時才知道有關的轉介。

另外,審計署稱食環署需要改善新食物業牌照處理時間的匯報。報告指出,2022年正式食肆牌照申請的平均處理時間為187個工作天,有別於食環署所匯報的173個工作天;食環署並沒有為大部分類別的食物業牌照的整體處理時間訂立時限,也沒有定期匯報簽發食物業牌照的平均處理時間供監察用途。

處理新食物業牌照和許可證的申請方面,審計署建議確保適時把食物業牌照申請轉介予其他決策局或部門和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以徵詢意見,以及確保經修改的設計圖則得以適時處理;轉用電子轉介系統,以縮短決策局或部門間發出轉介和接收意見上的時間差距;定期為申請的處理時間編製管理資料,並確保所有申請的處理時間都受到監察;監察申請處理時間,尤其處理時間較長的個案,以期制訂措施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加快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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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麗娜